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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运动生理与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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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体育学院实验室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
2012-03-30 17:06   审核人:

为了加强实验室教学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,保证教学、科研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. 根据统一领导、分工管理、专人负责、合理调配、节约使用的原则,加强对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。

2. 对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的计划、购置、保管、使用、回收处理等都应有专人负责,做到计划有依据、验收严肃认真、进出库手续清楚、记录准确完整、定期核对检查。经常保持帐物相符、帐帐相符。

一、 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和分类:

1. 材料:泛指一次性使用即消耗或逐渐消耗,不能复原或易损易耗的物质,如各种原材料、燃料、试剂等。

2. 易耗品:指玻璃器皿、元件、零配件及实验小动物等。

计划与购置:

1. 各实验室于每学期末根据工作需要,结合当年经费预算情况,分类编制下学期物品购置计划,报实验中心审批。编制计划时对所需物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用途及使用时间,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误差,由编制单位负责。

2. 实验中心根据市场货源情况与工作需要,编制较短期的物品购置计划,采购物品应按计划进行。

3. 购回的物品必须及时认真验收,贵重、稀缺和进口物品,使用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保管人员入库。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,验收中发现问题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,及时办理退、换、赔、补手续,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报帐、手续

保管:

1. 根据集中管理、方便使用的原则,实验中心建立库房,严格发放和检查制度,做到帐物相符。

2. 各实验室一般不设立库房,但为了保证日常消耗和维修需要,对常用和专用的物品可以限量备用。对贵重、稀缺和民用性强的物品设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簿。在用的材料和敌后易耗品要有专人管理,登帐、记载使用情况每半年清点一次,不用的交回中心妥当保管。

3. 各实验室对在用物品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,做到月清年结,帐物相符,没半年盘点后将盘点结果报中心审核备案,作为帐物调整依据。

4. 使用单位多余不用的物品应及时交回库房办理退料手续,对确实无法利用的残次、废旧物和包装材料应及时交回库房,以便整修利用或做废旧物资处理。

5. 对多余积压和废旧材料的利用、调剂、变卖和对外调拨由中心解决,并进行财务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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